建筑是旅游景区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旅游规划中涉及到建筑方面的规划不少, 例如在功能分区中涉及到建筑物的性质、布局等。其次在旅游产物中也会涉及到建筑, 如一些观光性的古城、宫殿、寺庙等。再次在景观规划中, 也会涉及到对建筑的体量、风格、色彩等的控制。与旅游相关的建筑种类繁多,在此对这些建筑进行如下的分类, 使之有助于景区建筑的规划设计。
1、对象性,建筑物的对象性主要指建筑物的性质、功能、风格应该与所在的地域背景相对应。从审美规律来看, 游客在进行观光游览前, 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审美心理结构, 这种心理结构来自于游客的日常经验, 影响着游客对建筑物的评判。游客对不同性质和功能的建筑物在精神方面的期望是有所不同的。对于能体现较高精神内涵的建筑, 须在建筑设计中充分展示其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, 以满足游客的心理期望。具体到各种不同旅游景区内不同性质和功能的建筑, 游客对于该建筑的位置、造型、风格、空间、色彩等方面又有不同的心理要求。
2、合理性,从建筑的实际使用方面来看, 建筑物的布局要合理, 建筑结构应能满足相应的功能, 满 足使用者的心理和生理需要。生理方面主要是指设计中要考虑使用者的行为规律。从整个景区而言, 需根据游客的行为规律来确定不同性质建筑的分布。
3、和谐性,建筑的和谐性包括两个方面: 一是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和谐, 主要是生态方面的和谐; 另一方面是建筑物的美学视觉方面的和谐, 这包括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以及建筑物自身的和谐。生态的和谐要求建筑物作为景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, 共同参与景区的新陈代谢, 保持一种能量交换的动态均衡,而不是破坏原有的良性循环。由于建筑物的出现, 从而与周围自然环境建立了一种新的关系, 这种关系如果处理不当, 就会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。
4、艺术性,建筑设计的对象性主要是为了满足游客的心理预期; 合理性是为了满足游客的实际使用; 和谐性则是为了满足生态的要求和游客的审美需求。但如果建筑设计仅仅停留在满足游客期望、使用和审美需要方面, 建筑就会缺乏个性, 永远停留在对建筑的仿制和复古上, 建造不出优秀的建筑来。艺术性则是对建筑赋予生命, 使之情感化、个性化, 从而设计出有时代性、创造性的建筑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