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小城镇发展的四大症结
(一)法规标准不完善
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有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相关法规,但并未针对旅游小城镇指定实施细则。由于旅游小城镇在诸多方面的特殊性,目前已有的城乡规划标准难以指导其规划建设,突出体现为:
用地指标:小城镇用地指标是以常住人口进行统计的,而游客属于流动人口范畴,没有相应的用地指标,导致无地可用:
用地分类:旅游小城镇的建设需要大量的旅游建设用地,依据小城镇规划相关规范,难以进行细分,也难以进行分类控制;
建设标准问题:小城镇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标准,在城市的基础上有适当的降低,但对于一个高品质的旅游小城镇来说,旅游服务设施却往往要比一般性城市设施的建设标准还要高。
(二)历史风貌难保留
尺度宜人、特色鲜明的小镇风貌是重要的旅游吸引物。但是,在旅游发展过程中,保护和发展小镇特色建筑和特色空间却难度很大。
随着经济的发展,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风格开始蚕食小镇的传统街区,导致小镇历史风貌逐渐丧失,出现千城一面的结果。同时,部分旅游小城镇在规划建设过程中,容易走入大拆大改大建的误区,破坏性的建设导致小城镇风貌发生不可逆转的巨变。
(叁)环境设施压力大
旅游小城镇的环境承载压力主要体现在两方面:
一是旅游旺季时,游客对环境与设施造成的压力。游客量是随季节波动的,旺季时大量游客涌入旅游目的地,旅游设施供不应求,对环境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。
二是设施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压力。旅游设施建设往往倾向于选择景观条件或资源条件最好的地段,但目前有许多旅游设施建设标准不高,设计水平低下,导致旅游资源的破坏。旅游设施运营过程中,公司往往也不愿意在叁废处理上进行投入,导致部分公司排污超标,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。
(四)主题特色不鲜明
随着经济的发展,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,人们对旅游小城镇的需求大大提高,对旅游小城镇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。但是目前许多旅游小城镇的建设水平仍然较为滞后,旅游产物缺乏特色,文化特征不够鲜明,或者是同一主题重复建设,或者简单的模仿照搬,缺乏创新。
例如,许多地区依托丰富的温泉资源,建设温泉小镇,但人气却大相径庭,关键就在于一些小镇不注重地方文化的挖掘,没有将文化特色注入小镇的建设,造成温泉旅游产物品质较低,缺乏吸引力。